韩春平:谈避讳字与古籍鉴定
一、避讳和避讳字
(崇祯《常熟县志》抄本,“常”字改作“嘗”)
(三)避讳字的负面影响
二、利用避讳字鉴定古籍版本
一、避讳字在版本鉴定中的作用
尽管避讳字破坏了古籍内容的准确性,容易造成误解和混乱,但由于避讳字是特殊时代特殊史实的反映,因此在古籍整理过程中,完全可以借助避讳字的这一特性,来鉴定那些版本信息缺乏或遗失的古籍版本。“利用避讳之例(主要是避国讳),考定书刻的时间断限,是鉴定版本刊刻年代的重要依据”;“通过对避讳(主要是避国讳)的考查可以鉴定古籍版本的真伪以及刊刻演变等情况”,甚至还可以考察古籍的刊刻之处。
利用避讳字鉴定古籍版本,前提之一是文献中原本没有或在流传中损失了牌记、刊识、版权页或序跋等可据以确定版本的相关信息,其二是文献中有避讳字存在。当然即使文献具备上述版本信息,仍然可以利用避讳字来验证鉴定结果。例如近来在“全国古籍普查平台”著录工作中,有一部“两浙盐驿道库藏板”《[雍正]西湖志四十八卷》,著录者多据序言定为雍正刻本。实际上书中乾隆帝讳“弘曆”二字均有避忌,而“琰”字等嘉庆以后帝讳均无回避,此书无疑刻于乾隆年间,绝非雍正刻本。可见疏于考察避讳字,鉴定难免出错。
二、如何利用避讳字鉴定版本
自2007年“中华古籍保护计划”实施以来,全国范围的古籍普查工作全面展开,各古籍收藏单位动员起来,先是在Excel十六表(古籍档案),接着在“全国古籍普查平台”登记著录所藏古籍文献,其中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古籍版本年代的鉴定。以下主要结合本人几年来的工作实践,就如何利用避讳字进行古籍版本鉴定的问题略述管见,以就教于方家。
(一)加强学习,夯实基础
学习掌握避讳字知识和理论,夯实业务基础,是利用避讳字鉴定古籍版本的重要前提。在古籍写印过程中,避讳当朝帝讳不仅是首先需要考虑的问题,而且是行用最广泛、最重要的避讳,因此尤应加强对历朝帝讳的学习和掌握,否则即便遇到避讳字也无从辨识。除《史 讳举例》、《避讳研究》和《历代避讳字彙典》等避讳专著外,其他相关资料或工具书都是很好的学习材料。面对众多的学习资料,工作人员既需要广泛学习,又需要针对各自馆藏状况做重点钻研。对绝大多数古籍收藏单位而言,宋元以前原本古籍较为罕见,藏品通常以明清本特别是清本文献为主,因此可以重点掌 握明清帝讳特别是清代帝讳的详情。
(二)勤于翻检,提升技能
利用避讳字鉴定版本,翻书查检避讳字必不可少,这种翻检不是随便翻翻书了事,而是一种技能。避讳字查检往往耗时巨大,即使小篇幅文献也难以迅速全面翻检,一旦部头过大,相关避讳字又较为罕见,很容易陷入漫长的劳作,因此提升技能势在必行,办法就是平时勤于翻检。勤于翻检是工作人员的一项基本功,虽然是笨办法,但却行之有效。依笔者工作实践,在熟悉相关帝讳的前提下,勤于翻检会逐渐养成对避讳字的敏感。一旦拥有这种敏感感,就可以在快速翻阅的过程中敏捷地发现相关避讳字。查检避讳字有两种方式:一是逐字逐句查检,方法科学但效率低下;一是一目十行式的翻阅,速度较高但容易遗漏。两种办法各有其用途,可根据情况灵活使用。不论何种方式,只有勤于翻检才能不断提升技能。
(三)仔细辨别,准确释读
在避讳字的查检中,需要培养仔细认真的工作作风。省笔、缺笔等类避讳字因处理方法特殊,字形特征明显,翻检时容易被迅速发现。但代词、曲说等类则因处理方法缘故,不认真阅读内容加以仔细辨识,很容易被遗漏,其中那些可用多个代词的避讳字,尤需仔细认真,否则很难发现。如“玄”字在缺笔时很容易辨识,倘用“元”字来替代,一不仔细很可能被忽视;一旦避讳“鉉”、“眩”等嫌名,稍有疏忽必致徒劳。再如乾隆帝讳“弘曆”既可单避“弘”字,亦可单避“曆”字;其中“弘”字既可缺末笔,亦可代以“宏”字;“曆”字既可缺笔写作“暦”、“厤”,亦可用“歷史”之“歷”来替代,甚至可以有变体“歴”或“厯”等字形。面对纷繁复杂的避讳,仔细认真是必备素质,粗心大意是工作大敌。
(四)辩证对待,避免盲从
利用避讳字鉴定版本,必须对避讳字辩证对待,避免盲从。“古书版本鉴定,历来忌讳单凭孤证。即使是讳字很准确,也还要从其他方面加以验证。非得几方面证据俱合,才能最后肯定。”平时应该做到:第一、避免在石印、影印和影刻本文献中查检避讳字。这几类古籍文献都可以完整再现底本原貌,但其版本年代显然不能按底本避 讳字来确定。譬如明刻影宋本《啸堂集古录二卷》中“敦”字即依底本作缺笔处理,不加深考或可被误认为宋本。第二、避免在避讳字辨识中胶柱鼓瑟。有人在清刻本中一见到“歷”、“甯”等字,立刻认为是“曆”、“寧”等的避讳字。其实“歷”、“甯”等字并非清代专为避讳而创造,而是早已有之,并均可在非避讳情况下正常使用,是否为避讳字当视具体语境而定,不可生搬硬套。
三、结 语
古籍中普遍存在避讳字。这些避讳字虽然具有深刻的负面影响,但却可以为古籍版本鉴定提供有效的帮助。当然利用避讳字鉴定版本,需要多角度分析,应综合考察版式、纸张和装帧等多方面因素,把避讳字作为鉴定的依据之一甚至重要依据,但不可作为唯一依据。迷信避讳字的结果,必然是弄出差错,甚至闹出笑话。需要明确的是,利用避讳字鉴定的版本年代,往往只是版本年代的上下限,很少具体到准确的年份。在数字化环境下,如果一部古籍已经有电子版全文,也不妨可以先从电子版中迅速检索那些可能避讳的文字,再从古籍原书对应位置查看该字是否避讳。这样做可以极大地缩短翻检的时间,提高查检效率。
原文摘自:《图书馆工作与研究》 2014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