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行家的精辟总结,不可多得
1、古玩经营的祖师爷是范蠡,最早提出的粮食布匹十分利、中药当铺百分利、古玩字画千分利。古玩收藏家祖师爷是老子,老子在周朝曾经做过“守藏之史”,《道德经》提示人们,行之有道,处之有德。“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厚德载物,上善若水;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
2、'藏古不富,识古不穷'多作'识古不穷,贪古不富',是说一个人只会收藏好的古董,而不发挥古董应有的作用,那么他不是真正富有的人。只有那些能够真正辨别古董的价值的人,他才是富有的。这说明收藏学问很大,不懂学问,最好别干这行,干则“玩物丧志”,追悔莫及。
3、文物古玩是民族的文化血脉,所以传统七十二行,古玩行为大。因这行讲求的是眼力和学问,权力、势力和金钱等统统甘拜下风,这行真正体现了“无为而治”的思想。吃亏是“交学费”,占便宜是“捡漏”,反悔找后账是“耍流氓”(诈骗除外),不懂规矩是“棒槌”。
4、古玩领域有行内、行外、贩子和仿造四态。行内是指那些有眼力、明白古玩行规矩的人;行外又称外行,是指那些没眼力、没道行和胡乱收藏的人;贩子涵盖很广泛,如店家、摊贩、行家或经纪人,有正道和邪道之分,主要是指贩卖古玩的群体;仿造是古玩业历来如影随形的业态,也是古玩业富有挑战性的拦路虎。主要有极仿、高仿、中仿、低仿、地摊货和垃圾货之分。从事这一行当,必然要吃透“四态”,否则真没法玩。
5、过去古玩行讲究师傅“传帮带”,也就是跟师傅学三年、帮师傅打杂三年、师傅再带其三年,真正拥有本事了才出来混江湖。而现在看两本参考书就出来混江湖,所以傻子太多,导致古玩仿造业如日中天,遍地皆是假古董,浩浩荡荡皆是“国宝帮”。有人说古玩业“水清则无鱼”,但水太混则鱼死。作为从业者,维护古玩业整体环境和生态平衡还是非常有必要。
6、涉入古玩领域,求真是基础,求精是追求,求珍是智慧,求术是升华。没有切实下过功夫还得了“珍玩”的心病,这不是在玩古,其实是在玩弄自己的人生。世所共知:梅花香自苦寒来,珍玩自有去归处。没有随随便便的成功,没有随随便便的捡漏。往往太容易得到的,不是灾难便是祸患。
7、低调务实历来是收藏人的生存法则。何为收藏,就是凭眼力、实力和机遇收购进来,藏起来慢慢的欣赏和琢磨她的学问,享受古物的历史沉淀和流传经历,然后在有生或去生寻找一个合适的归宿之所。那些谋物贪财和暴殄天物的行为,都是非收藏人所为。可谓:收之有道,藏之有德。
8、孔子《论语·卫灵公》云:“道不同,不相为谋。”最初指的是君子和小人之别。意指走着不同道路的人,必不能在一起谋划。收藏之道首要是求真,真不存,一切则荒废。求真与求假、藏真与藏假,实乃水火不容。求真藏真者是正道,求假藏假者是邪道,求藏事小,道则事大。正道与邪道之分,正好反映了一个藏人的为事之道。
9、过去古玩行不公开打假,那是因为过去古玩业有行业规则,出来问题行业圈子或行业协会必然进行处理,轻则当事人自行了断,重则行业圈子或行业协会清理门户。如1930年,北京老古玩商刘东轩因将一块真黄田石看成假的,丢不起面子而活活气死;1936年,72岁的老古玩商人沈古甫,因眼力不济花10万元买了几件假乾隆官窑瓷,门店信誉受损,最后导致破产;民国藏家赵汝珍虽然编写了《古玩指南》一书热销不断,但由于参与日本人扶持的伪政府冀东银行参事,受到当时和后世一致轻视。
10、收藏家、行家和正道古玩店家绝不与偷盗、强买强卖、欺行霸市及不遵守行规的人做任何交易,也不与来路不明和盗挖墓葬的铲子做任何交易。玩收藏讲求“安心”二字,心不安则玩的不开心。说不定哪天雷子顺藤摸瓜找来,不仅损财损物,搞不好还会进局子。
11、传统古玩交易不单纯是价格上的较量,更重要的是知识和眼力上的较量。无论是买亏了还是卖漏了,均不能退货或找后账。因为古玩交易凭的就是眼力和实力,外行不懂也不敢买,敢买必须要懂。买家也许买假买贵,卖家也许卖漏卖低,买卖双方都承担着一定的风险。“退货或找后账”此风一长,势必影响其在业内的声誉。
12、过去发现店家拿出来的藏品有问题,懂行的藏家只需要把器物的口朝下轻轻地放在柜台上,以示店家看着办。懂规矩的店家,只要听买家讲出子丑寅卯来,店家要必须请客挂红(封口费),否则传出去名声不好听,大大影响店铺的生意,严重的会导致关门歇业。现在古玩行早已没了规矩,更没了廉耻,都是知道知假卖假,骗的都是不懂装蒜的有钱人或者故弄风雅的官家。
13、货主持有古玩欲卖出时必须先开价。卖家不开价,买家绝不会给价。这是防备货主卖古玩是假,摸行情估价格是真。另外,卖家开价太高,买家有权不还价。如果买卖双方因价格分歧没有成交,卖家另找下家洽商仍未成交返回第一买家时,第一买家一般也不会购买了。
14、内行的商家和藏家对容易损坏的瓷器、玉器、玻璃器、珠宝等古玩都不会手递手传看,而是要等对方将物品放置在固定物体上之后才拿取观赏,万一物品损坏责任自明。不同的器物有不同的拿法,如果发现对方上手方法不合规矩便被视为外行,行家不会拿出其他古玩供其欣赏,也不会进行交流或交易了。
15、如果商品被买方损坏,自然包赔,但价格会有商量,货主也会作出适当让步,但不会低于成本价,破损商品归买方所有。作为货主,切记黑心要天价,良心是生存之本,人在做,天在看。
16、买卖双方进行交易时不应有第三者在场,不懂行规的劝其离开,懂行规的会主动回避。因为交易信息被泄露极易造成各种纠纷和误解。
17、古玩商之间在购买古玩时也许存在竞争,在售卖古玩时却不存在竞争。原因是每件古玩商品都有其独特性,购进的渠道和价格也不一样,其可比性就小多了。比如同一件器物,一二手进价和三四手进价会差数倍价格。对于买家而言,没有贵不贵,只有喜欢不喜欢。
18、买家只能询问古玩的卖价,不能打听其买入价格,卖方只能报卖价,绝不会泄露自己的进货价格。即便那些报出自己进货价或提供底账本的卖家,买家千万不要相信,根据其市场价值,只出自己能承受的价格,能不能买下来看缘分或卖家当时缺不缺钱。卖家真急需钱购买别的藏品,有时候赔钱也得卖。古玩买卖说白了也是察言观色的心理战场。
19、古玩商之间有时会合伙买货,人称“拼份子”。但一定是在互相熟悉和信任的前提之下合作。买后约定销售价格、利润分配比例,并委托一方负责销售。
20、古玩行业里出货免不了中间人的介绍,只要成交,出货一方给介绍人必须支付总成交额10%至15%中介费。一般情况下中介人在卖方与买方两头都拿中介费。但中介方拿买方中介费的同时,必须保证藏品的真伪。否则,将有串通之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