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策!艺术品交易公告和两会商讨交易艺术品方针!
一、文化艺术品交易公告出台!
第9号公告:《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第三条就拍卖行受托拍卖的文物艺术品相关增值税政策进行了调整,新政策自5月1日起施行。
《公告》中明确指出:拍卖行受托拍卖文物艺术品,委托方按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的,拍卖行可以自己名义就代为收取的货物价款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对应的货物价款不计入拍卖行的增值税应税收入。
这也意味着,自5月1日起,拍卖行可以按成交价为买方开具全额的增值税普票,且不用担心因此带来的税务成本增加问题。
在《公告》正式实施之前,文物艺术品拍卖行能为买家开具的只能是拍卖行收取的佣金部分,并非拍卖成交价的全额。而作为文物艺术品供给者或创作者的卖家,大多数为个体或工作室,无法为拍卖行或买家开具增值税发票。
而《公告》正式实施以后,整个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将以拍卖行为轴心,实现买卖双向开票:一来,拍卖行可以全额为买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且该发票不计入拍卖行的应税收入;二来,拍卖行可以按照佣金额度为卖家开具发票,该发票作为拍卖行实际收入应税。
二、艺术品交易大众化,全国两会积极商讨交易中心政策!
近年来,随着艺术品市场化交易逐步大众化,越来越多的企业和个人买家希望参与到文物艺术品的市场交易中来,市场需求日益旺盛。另一方面,文物艺术品拍卖交易市场的不透明、不规范也令买家望而却步。全国两会召开,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齐聚北京。来自艺术界的多位委员和代表们也积极为文化艺术的上层建筑和未来发展建言献策。
12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国税总局联合发布《关于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其中明确允许每个参展商可享受5件“艺术品、收藏品及古物”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此举给予了文物事业和文物市场从业者的信心。近10年来,受经济形势和有关税收政策影响,我国文物市场规模连年缩减。以拍卖市场为例,年成交额已从10年前的553亿元下降到200亿元,丢失了全球第一拍卖体的国际地位,北京“国际艺术品交易中心”的地位也逐步被削弱。
此次国务院对“进博会”展商销售文物艺术品给予的税收支持,是继前些年下调文物艺术品进口关税后的又一大举措,将对我国文物事业和文物市场的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但是“进博会”政策的覆盖面毕竟有限,多年来社会各方呼吁减免的文物艺术品进口环节增值税(目前为13%)和行邮税(目前为20%)仍严重阻碍我国流散海外文物的“回家之路”,给我国文物保护、文物市场造成不利影响。文物是文化的重要载体,“优秀的文物具有培根铸魂,凝聚精神力量的重要作用”。以不同的艺术形式来弘扬和传播中华文化,需要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努力,我们有责任、有义务将中华文化发扬光大!